第1章 总则
第1条 目的
① 确保煤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,实现年度经营发展计划。
② 体现“多劳多得,奖效结合”的激励政策,提高一线采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。
③ 确保安全生产,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。
第2条 原则
1.关键岗位倾斜原则
采掘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,绩效考核应体现采掘岗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。
2.量化考核为主原则
采掘岗位均为效益产出岗位,其劳动成果可量化,实施量化考核有利于客观、合理地评价岗位价值。
3.公正、公开原则
采掘岗位考核方法、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都要向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及时公开,接受监督。
第2章 考核对象和周期
第3条 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开采队和掘进队正副队长以及全体一线采掘员工。
第4条 考核周期
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。
第3章 考核的实施
第5条 采掘队长、副队长考核方法
采掘队长、副队长的考核实行积分考核,满分为100分,每月考核一次。考核项目和内容,如下表所示。
考核项 |
项目细化 |
生产任务(30分) |
① 没有完成当月的采掘任务,队长扣10分,副队长扣8分
② 超额完成生产任务,根据超额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队长加3分,副队长加2分 |
安全管理(30分) |
① 每出现一次违背安全操作规程,进行指挥的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
② 不参加安全培训,缺席一次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
③ 出现重伤以上安全事故,队长、副队长本项考核分均为0分 |
材料管理(10分) |
① 每月累计出现3次材料无故丢失的现象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.5分
② 材料使用超过本月预算额10%以上的,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 |
质量管理(10分) |
工程质量必须全优。出现一次合格品,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,扣完为止出现一次不合格品,该项不得分 |
班组建设(20分) |
① 员工出勤率达不到煤矿规定的标准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分
② 无故不召开班前会的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分 |
第6条 采掘员工考核方法
采掘员工的考核实行以积分确定绩效工资的方法。由煤矿确定每个一线工种每天的标准分,标准分的分配同每个一线工种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技能要求有关。采掘员工每天的绩效在标准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。具体实施内容,如下表所示。
考核项 |
项目细化 |
生产任务(30分) |
① 没有完成当月的采掘任务扣5个标准分
② 超额完成生产任务,根据超额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个标准分 |
安全管理(30分) |
① 每出现一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扣1个标准分
② 不参加安全培训,缺席一次扣1个标准分
③ 因个人原因导致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,扣发本月绩效工资 |
出勤 |
无故缺勤一次,扣2个标准分 |
第7条 考核结果等级设置
考核结果等级设置,详见下表。
考核项 |
等级设置 |
采掘队长
副队长 |
得分情况 |
90分(含)以上 |
60(含)~90分 |
60分以下 |
等级设置 |
优秀 |
合格 |
不合格 |
采掘员工 |
根据每月标准分的总数进行排序,并发放工资 |
出勤 |
无故缺勤一次,扣2个标准分 |
第8条 考核实施
① 对采掘队长、副队长的考核由矿人力资源部和生产管理部等单位联合考核。
② 对采掘员工的考核,由队长进行标准分的记录和考核。
第9条 考核结果应用
1.年终奖金发放依据
采掘员工的标准分以年进行累计,并进行排序,根据煤 矿确定的年终奖金发放的标准,年底发放奖金。
2.职务升降的依据
凡是采掘队长、副队长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,引咎辞职。对于采掘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,对于连续3个月排名在后3位的员工实行待岗,转岗不成功的进行辞退。
第4章 考核结果反馈
第10条 采掘队长和副队长对月度考核有异议的,可在每月1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,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生产管理部进行协商后在3日内给予答复。
第11条 采掘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结果存在异议的,可在每月1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,人力资源部同采掘队长进行沟通,在3日内给予明确答复。
第5章 附则
第12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采掘队协商制定,经矿长审批通过后,自矿长签字之日起实施。
第13条 本制度的修改由采掘队提出申请,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会同采掘队进行修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