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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采掘队绩效考核制度
作者:liyongsen2 来源: 日期:2012/1/4 16:45:52 人气:
  

制度名称

采掘队绩效考核制度

受控状态

 

编    号

 

第1章  总则

第1条  目的

① 确保煤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,实现年度经营发展计划。

② 体现“多劳多得,奖效结合”的激励政策,提高一线采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。

③ 确保安全生产,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。

第2条  原则

1.关键岗位倾斜原则

采掘效益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,绩效考核应体现采掘岗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。

2.量化考核为主原则

采掘岗位均为效益产出岗位,其劳动成果可量化,实施量化考核有利于客观、合理地评价岗位价值。

3.公正、公开原则

采掘岗位考核方法、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都要向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及时公开,接受监督。

第2章  考核对象和周期

第3条  考核对象

考核对象为开采队和掘进队正副队长以及全体一线采掘员工。

第4条  考核周期

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。

第3章  考核的实施

第5条  采掘队长、副队长考核方法

采掘队长、副队长的考核实行积分考核,满分为100分,每月考核一次。考核项目和内容,如下表所示。

考核项

项目细化

生产任务(30分)

① 没有完成当月的采掘任务,队长扣10分,副队长扣8分

② 超额完成生产任务,根据超额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队长加3分,副队长加2分

安全管理(30分)

① 每出现一次违背安全操作规程,进行指挥的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

② 不参加安全培训,缺席一次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

③ 出现重伤以上安全事故,队长、副队长本项考核分均为0分

材料管理(10分)

① 每月累计出现3次材料无故丢失的现象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.5分

② 材料使用超过本月预算额10%以上的,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

质量管理(10分)

工程质量必须全优。出现一次合格品,队长扣3分,副队长扣2分,扣完为止出现一次不合格品,该项不得分

班组建设(20分)

① 员工出勤率达不到煤矿规定的标准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分

② 无故不召开班前会的,队长扣2分,副队长扣1分

第6条  采掘员工考核方法

采掘员工的考核实行以积分确定绩效工资的方法。由煤矿确定每个一线工种每天的标准分,标准分的分配同每个一线工种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技能要求有关。采掘员工每天的绩效在标准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。具体实施内容,如下表所示。

 

考核项

项目细化

生产任务(30分)

① 没有完成当月的采掘任务扣5个标准分

② 超额完成生产任务,根据超额比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个标准分

安全管理(30分)

① 每出现一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扣1个标准分

② 不参加安全培训,缺席一次扣1个标准分

③ 因个人原因导致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,扣发本月绩效工资

出勤

无故缺勤一次,扣2个标准分

第7条  考核结果等级设置

考核结果等级设置,详见下表。

考核项

等级设置

采掘队长

副队长

得分情况

90分(含)以上

60(含)~90分

60分以下

等级设置

优秀

合格

不合格

采掘员工

根据每月标准分的总数进行排序,并发放工资

出勤

无故缺勤一次,扣2个标准分

第8条  考核实施

① 对采掘队长、副队长的考核由矿人力资源部和生产管理部等单位联合考核。

② 对采掘员工的考核,由队长进行标准分的记录和考核。

第9条  考核结果应用

1.年终奖金发放依据

采掘员工的标准分以年进行累计,并进行排序,根据煤 矿确定的年终奖金发放的标准,年底发放奖金。

2.职务升降的依据

凡是采掘队长、副队长连续2个月或年度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,引咎辞职。对于采掘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,对于连续3个月排名在后3位的员工实行待岗,转岗不成功的进行辞退。

第4章  考核结果反馈

第10条  采掘队长和副队长对月度考核有异议的,可在每月1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,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生产管理部进行协商后在3日内给予答复。

第11条  采掘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结果存在异议的,可在每月1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,人力资源部同采掘队长进行沟通,在3日内给予明确答复。

第5章  附则

第12条 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采掘队协商制定,经矿长审批通过后,自矿长签字之日起实施。

第13条  本制度的修改由采掘队提出申请,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会同采掘队进行修改。

相关说明

 

编制人员

 

审核人员

 

批准人员

 

编制日期

 

审核日期

 

批准日期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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